全面解析合同的种类与名称
合同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中常见的法律形式,其种类繁多。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合同的主要种类与名称。
一、按履行义务的主体分类
- 双务合同: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,如买卖合同中,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,买方有支付价款的义务。
- 单务合同:指一方当事人只负担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,如赠与合同,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,受赠人享有接受赠与物的权利。
二、按是否有报酬分类
- 有偿合同: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,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,如租赁合同,承租人需支付租金来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。
- 无偿合同: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,不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,如赠与合同。
三、按是否需要具备一定形式分类
- 要式合同:指法律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,如建设工程合同。
- 不要式合同: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,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合同形式。
四、按合同的性质分类
- 诺成合同: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,像买卖合同、赠与合同等。
- 实践合同: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,尚需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,例如定金合同、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。
五、按合同的利益关系分类
- 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:合同的履行主要为了满足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利益,大多数合同属于此类。
- 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:合同的成立和履行是为了第三人的利益,如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权益。
六、按法律是否设有规范及赋予名称分类
- 有名合同:又称典型合同,指法律设有规范,并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,如买卖合同、赠与合同、抵押合同等。
- 无名合同:又称非典型合同,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,亦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,如演出合同、美容合同等。
总之,合同的种类多样,每种合同都有其特点和适用范围。在签订合同时,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,并明确合同的各项条款,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。